相关问答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版物许可证好办。 1、到相关部门(所在地区行政大厅或文体局)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期间申请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 3、相关部门批准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做出书面说明。申请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2013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的规定,"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和"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项目已经取消。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 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单位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在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1,6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