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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往上告,县里不行就市里,市里不行就省里,哪怕不真的去做也要这样告诉他们,现在严打一说上访,就有人怕了。真理永远存在...
被告住所地法院是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住在两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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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向其级部门投诉相关知识——高民检察院级民检察院(1)高民检察院各级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级民检察院级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确错误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民院提抗诉(2)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需要提抗诉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提交检察委员讨论决定民检察院决定抗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庭支持抗诉(3)高民检察院发现各级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或者裁定级民检察院发现级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或者裁定确错误直接向同级民院提抗诉或者指令作效判决、裁定民院级民检察院向同级民院提抗诉(《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7、408条)(4)民检察院认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确错误具列情形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民院提抗诉:①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错误;②据定罪量刑证据确实、充或者证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间存矛盾;③原判决、裁定适用律确错误;④审判员审理该案件候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裁判行(《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6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管辖权异议制度。实践中,原告在一审法院的立案庭申请立案,立案庭根据原告方的材料,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予以受理,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将案件移交到相关的业务庭室,相关的业务庭室再将《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送达给被告方应诉答辩。如果被告认为案件不应由受诉法院管辖,就可以依法向一审法院的业务庭室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法院裁定驳回;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此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笔者认为,被告对管辖权的异议不应向一审法院提出。
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要求复核。 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提出申请复核后,如果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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