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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可以的,可以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
可以,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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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去登记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 婚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离婚的意义在于,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通过法律行为消除现有的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可以到男女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地只能是男女户籍所在地。所以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
不需要。协议离婚可以到登记地或者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时,起诉人必须将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带到被起诉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自取得离婚证书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
当然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再婚的,需要出具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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