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致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征地的批准程序,逐级上报批准; 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
土地征收的十个步骤:1、发布征地公告;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弃耕地方案,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有: 1、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项目业主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文件到市住建局启动征收程序。 2、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镇(街)村共同张贴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建设、规划、工商、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3、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摸底、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其单位初拟征收补偿方案、测算所需要的征收补偿费用和产权调换房屋,报征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4、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镇(街)村共同将市政府研定后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求意见(期限30日)。镇(街)将征求意见情况书面反馈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修改的征收补偿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5、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镇(街)村共同将市政府研定后的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收实施单位或镇(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市政府研定。在征收补偿费用到位后,市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进行公告。 6、被征收人征收实施单位订立补偿协议并搬迁。征收实施单位将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报房屋征收部门建档,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7、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没有提起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实施条例》第23条到25条的规定中, 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 2、土地征收申请。 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 4、批准征收土地。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听取意见。 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 9、支付征地各项费用。 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
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当某村的土地属于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市、县级国土部门就会在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征地面积、范围、补偿方式、征地用途以及安置途径,使得村集体和村名对征地相关信息知情。 2、向村民征收意见。 3、进行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 4、部门编制一书四方案上报等待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8、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准。 9、登记土地补偿。 10、实施补偿安置的方案。总之,农村的村民们不能用拆迁城市房屋的那种眼光来看待拆迁宅基地上的这些自建房,简单一点说的话,对城市房屋价值的评估是比较严谨的一件事情,然而对农村自建房的评估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就算没有这个程序也不违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97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