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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但一般来说,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通过公证的形式撤销该合同,且受赠人完全按照合同履行的义务,该合同也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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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为大家提供房产赠予遗嘱的办理: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现在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为此,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 办理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相关费用:按照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即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此外,办理继承权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8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遗赠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分配;遗赠继承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需要从遗赠执行人或者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3、承担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遗赠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债务,一般在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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