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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
1、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损害赔偿。其中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损害赔偿最为重要。 2、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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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个人资料、偷听电话、非法跟踪监视等行为都属于“侵犯隐私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在信息化的现代化社会,人们在电子商务隐私权方面受到的侵害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任意收集个人数据。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为自身经营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经常任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是IP跟踪。 2.深层次开发利用个人数据。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控制权,除非经消费者特别授权或公共机关为公共管理需要而使用个人信息以外,均构成侵权。 3.非法转让个人数据。个人数据被不当利用还表现为个人数据被擅自非法转让。个人数据在电子商务中的流转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收集的信息,或者是与合作伙伴共享信息。另一种是将个人数据作为“信息产品”销售于第三人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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