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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第二次被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1.对一般卖淫、嫖娼及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娼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2.对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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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卖淫的处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 第一次卖淫被抓的,一般处以拘留、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当事人因卖淫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一般来说会及时通知其家属的,但进行通知的具体时间没有相关规定。 2、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3、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4、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1、当事人因卖淫嫖娼行为被抓后,若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在多长时间后通知家人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根据公安机关工作安排进行决定。 2、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3、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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