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四)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事故原因;(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警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