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该项权利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
单独或者合计拥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议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会决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在号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股东,全体股东均已到会。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因公司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决定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纪要,变更股东申请,转让双方身份证,且双方到场,以及其它工商局要求的一些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具体详细要求可到注册地工商局了解。
控股股东表决权的责任有:股东行使表决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大会可以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9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