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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竞买人出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简介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等事项; 3、主持...
土地买卖流程:(一)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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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程序: 1、获知土地出让公告; 2、索取土地出让文件; 3、市场调研,获取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 4、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5、竞价;根据土地出让的方式、竞买人数等确定竞价的策略; 6、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定土地成交确认书; 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9、签确认书和合同。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三)、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五)、自愿协商 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六)、签订合同 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七)、鉴证、归档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农村集体土地除了转让,也就是所有权变更是需要经过发包人(村委会)同意的,其他所有权不变更的流转方式原则上只需要到村委会备案登记,以免双方发生土地纠纷。土地流转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完成,如果中间有土地流转价格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土地征用的程序: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2,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3,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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