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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合同首先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合同的内容包括: (1)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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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出可以分三个阶段:1、公司成立1年内。2、公司成立1年后,没有盈利。3、公司成立1年后,有盈利。在不同阶段可以约定不同的分钱规则:1、在公司成立1年内退出的,无论公司是否有盈利,可以按原始投入退回资金。2、公司成立1年后,还没有盈利的时候退出,以账面净资产作为公司价值计算退出资金,这里的账面净资产最好是账面有形净资产,不包括无形资产。3、公司成立1年后,有盈利的时候退出,而公司又不是上市公司的,以账面净资产的倍数作为公司价值计算退出资金,这里的倍数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来确定,或者也可以找更专业的人去做,也可以每隔几年根据公司的发展调整一次。这样提前做好散伙分钱的约定,有共同的规则遵守,谁愿意走都可以,公司不会因此陷入纷争的混乱。
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主体明确、标的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遇到利益分配的时候描述要准确、规范和可操作,对双方的违约可能要有约定。 1、合伙协议的重点是双方的出资情况、比例及约定出资到位的时间; 2、在执行协议中的分工约定; 3、在账目中的检查认可的方式; 4、利益分配的条件和方法; 5、出资额的变化和变更(转让)的约定处理; 6、违约责任的处理。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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