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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理。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
《刑法》第312条规定,知道犯罪收入及其收益被隐瞒、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用其他方法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的情况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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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您所述情况,对朋友抢劫所得,您是知情的。而且朋友也已委托您将所得赃物卖掉,并且在朋友被抓捕后供述该所得赃物仍在你处,由此判断在您保管赃物期间的行为,应属窝藏,可能涉嫌犯罪。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量刑如下: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三千元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以外其他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提供资金帐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七千元的,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每增加一辆,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犯罪的手段或情形每增加一种,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五十万元,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达到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三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超过五辆,每增加一辆,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犯罪的手段或情形每增加一种,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 (1)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前罪行为较重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为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二千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2)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3)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4)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5)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6)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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