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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和新增设股东是没有法律关系,公司增资时其他股东不愿意认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引进新的股东进行增资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
1、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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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和新增设股东是没有法律关系,公司增资时其他股东不愿意认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引进新的股东进行增资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新增股东之后,股权比例分配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主要要看新入股的股东出资是多少,再由股东召开股东会重新协议分配形成,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即可。 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入股的合伙人,一般只要出资了金额,那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股份。
不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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