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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将蓝印户口转为红印(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不能办理购房入户,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
1、天津不能办理购房入户:自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已经停止蓝印户口转为红印(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而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 2、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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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先非本地居民在天津贷款购房(即外地人在天津买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也就是首付五成,上浮10%。但此次新政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购房贷款,对一些主要面向外地购房者的新盘,造成了不小压力。2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外来人群十分重要。“二次调控将很多难以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人挡在贷款买房门外,一次性付款的负担又太大,未来这部分客户可能会大大减少。3很多市民也反映新政策出台对于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限制减少了,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18日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出台“十条”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强调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4根据外地人在天津买房实施细则,天津将从税收、信贷、住房用地供应、住房限购政策、新建成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对新建成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控、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加强对天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税收方面严格加强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不满足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销售价格,分别按照2%、3%和5%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并严格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检查。5需要符合津十条的规定。首套房可以购买。外地人在津买房,能够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条件:1.需要提供本地联系人或担保人2.开具天津本地的收入证明和流水,以保证银行在批件前的顺利审查。3.外地人在津买房,也必须严格按照天津的买房程序来进行,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在进行银行面签和过户时也要求夫妻同时到场。4.根据天津目前的政策,外地的公积金在天津买房时还不能使用。
户口迁往天津的条件如下 进入市外。 外口农业人口和市农业人口初婚应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验证资料 (一)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村、乡(镇)证明; (五)向避难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市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检查证明书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岁以上的人口交本人正面无冠一寸光纸黑白头照片2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避难儿童应向儿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验证资料: (一)入户申请书;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行的户籍证明书 (三)入户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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