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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一方存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过错的,如果属于法定过错情况,则分割财产要对无过错方倾斜,多分一些。法律上规定的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及家庭暴力等,过错方要为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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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如果是法律上认可的过错方,那么要给予另一方赔偿;如果还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手机号码沟通或加微信聊(手机号码可加
如果是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如果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只写有一方的名字,即使另一方出资也不能认为是共同财产,只能认为是一方财产,获得财产的另一方对出资方有债务,离婚后,该房产归产权证上的人所有,但对购买房产的出资人应当给予补偿,补偿包括房产升值取得的利益。如果婚后办理的产权证,那么无论是写有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有证据或字据证明双方的出资数额,可以不必一人一半等额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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