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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
首先,因交通意外惹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意外职责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职责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职责区分比例进行承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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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二,如果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法律规定是6个月之内结案都合法,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交通事故是按照的是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即1年。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诉案件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这种认定,一般会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判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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