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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
长期分居离婚到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因为离婚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需要遵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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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很多人都知道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不是所有的分居都可以离婚的,要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单单只是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因为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身体状况等等。所以,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已经满两年了,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2、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才能判断是否需要判决离婚。 3、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满二年。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调解和好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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