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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第三条,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为:1。离开居住地,在本市办理...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户籍或国籍的形式在本市工作或创业的,可按本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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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上海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上海居留证:(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就业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申请当月前12个月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补缴);或因投靠本市户籍亲属、学习、深造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条件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条件之一的境内来上海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办理居住证。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注期届满前30日内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此外,在《上海市居住证申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实施细则》实施后,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签注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请《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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