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各地对于申请安置房的条件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规定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辖区户口、年龄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 2、现居的房屋为申请...
各地对于申请安置房的条件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规定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辖区户口、年龄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 2、现居的房屋为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区级以上(含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按照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通知》的规定,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户籍在拆迁所在地,自愿居住安置房和符合拆迁分户条件的居民。2、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住房集中建设规划规划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D级住房,不能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就地改造,自愿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的住户。
1、建议仔细研究当地政策。2、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安置房的买卖没有限制。3、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必须是同村居民才能买卖。四、按照惯例,安置房建成.交房后五年内,其所有人无法取得房屋产证和土地证,因此法律上不允许买卖。也就是说,即使你买了安置房,以后也会有什么问题(尤其是交易金额和以后的产证)不受法律保护。5、看土地证的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能否上市交易;能上市就能买到;不能上市交易的是小产权房;由于拆迁户的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须是当事人才能拿到房产证。6、如果真的要交易,建议找一个比较信任的人,保证你给他房款后,他以后拿到的房产证可以给你。7、民间只支付90%(具体比例可与所有人协商),取得房产证后支付房款。但需要律师担保。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以下统称住房困难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必须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而且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 (二)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应当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人提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由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共同提出。 申请拆迁安置补助的住房困难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在拆迁范围外另有正式住房: 1.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自有或者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2.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的房屋或其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3.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规划市区内的集体土地上自有正式房屋的。 (三)拆迁人应在收到拆迁安置补助申请3日内,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情况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对基本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拆迁人应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有人提出异议的,由拆迁人重新核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者经重新核查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 (四)申请人对拆迁人的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复核;经区、县国土房管局复核,被拆迁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安置补助费。 (五)拆迁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和规定补偿低限的差额确定。 拆迁补偿低限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计算。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6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