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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不包括欺骗婚姻,受欺骗结婚的只能依法办理离婚。...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只是男女双方在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先行订立婚约的做法,属于一种民间习惯。订婚的男女双方如有一方不愿意结婚的,只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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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办理手续时,手续齐全,并且没有违法法定程序的情形,即使出于欺诈,仍然会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因为离婚属于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具有社会公信力。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之间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 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之达成离婚协议,经婚姻机关查实后,应当不予登记。2. 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未作适当处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其办理离婚登记。3. 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当事人之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综合以上,对于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经法院生效判决离婚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离婚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事实婚姻在1994年之前是有效的,按照法律不溯及过去的原则。事实婚姻在1994年后无效。1、男女双方同居(即男女双方持续稳定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二、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婚姻的本质要件是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需的条件,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综上所述,1994年后,事实婚姻无效
受欺骗结婚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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