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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民法第768条有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第1款,协议离婚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瓜分财产的要求。第2款,前款规定的瓜分财产,当事人无法取得一...
可以要求给予赡养费。 但是可以根据情况不同来给予,假如老人有钱,孩子可能遇到经济困难,可以适当的减少。 保障老人正常生活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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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财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分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分配后有剩余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配
1、“关于家庭财产分割”: (1)所谓“家庭财产”,说穿了就是二位老人的财产:不管是父母当初赞助老大买房的10万、还是现在拆迁的房子,是都是父母的财产吧?拆迁的房证上是父母的名字吧? (2)在老人在世时:这样的“家庭财产”如何分割,按法律规定是,全由父母作主,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想给谁多少就给谁多少,可以给老大、老二均分,也可以全给一个儿子,还可以两个儿子都一分不给、全给外人。 (3)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的,这些“家庭财产”就成为二老的遗产,由2兄弟继承了,一般情况下是均分的。 2、关于“老人赡养的问题”:赡养是儿女的法定义务,对是否给分得老人的财产不存在对价关系,即使老人的财产全给了外人、儿子一分没得到,也一样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3、所以,如果按法律规定来说: (1)“这个要求过分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十分过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二是如果坚持按照父母的意见分家产,作为老大可以少尽赡养义务吗?比如分得家产的10%,尽10%的义务!”:这不可能,除非父母同意按老大的意见办、将来不告老大。 (3)“三是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争取到符合老大的利益吗?应该怎么做?”: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径,就只能是父母给老大多少老大拿多少。 4、“四是还有什么更好的途径呢?”: (1)以上的分析,都是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说的。但如果是按我国的人情习俗和道德来说,父母分家时,子女是应当均分的,分得财产不一可以要求赡养义务不同,但这协议只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能遵守并履行时有效,一旦将来父母不遵守这协议告到法院的,这协议就会无效。 (2)建议:和父母去协商,将老大的意思全部说清,也许父母会理解并改变最初的分配方案的。协商好后写下分家协议,并让老二也签字、最好是再找2个以上的见证人或是公证一下,如果涉及到安置房的分割协议,在写下协议后应及时过户。
1、赡养费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2、抚养费标准。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3、赡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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