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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电梯日常维保市场的正常秩序,电梯维保单位不得降低维保质量,不得将电梯维保业务以委托、挂靠等方式转包或分包给无相关资质...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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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坐电梯,增强乘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电梯使用单位应告知电梯乘客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乘坐电梯。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服从电梯管理、维护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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