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
现今刑事案件非常多,但有很多罪犯是被判处缓刑,不进监狱,而是在社会服刑的,不过也有一些撤销缓刑的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三)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
所谓的“数罪并罚”,简单解释,就是指多个罪名所判的刑期合并在一起执行。看上述问题的描述,应该是犯罪人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因此被撤销缓刑,对新罪进行判刑。然后与以前所判的刑罚合并执行。 举例说明: 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又犯了罪。这时候就不再执行缓刑、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刑,然后再加上之前所判的一年刑期,按照“数罪并罚”原则执行。 《刑法》对判刑以后又犯新罪的处罚规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对于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