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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给协议离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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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婚姻登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最新法律制度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且离婚冷静期的时间只有30天,30天以后双方要坚持离婚的,重新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即可,没有必要因为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就直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诉讼周期是很长的。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外,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给协议离婚申请人的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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