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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处理因重男轻女而导致的家庭赡养问题

2025-01-12
在法律的制约下,女儿不能因为受到父母存有的封建传统观念所导致的偏爱儿子、轻视女儿的情况而拒绝承担赡养双亲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经具有独立经济承担能力的成年子女而言,不论性别差异、婚姻状况如何,当父母步入老年之时,出现生活需求之时,都应当依法主动积极地尽到赡养职责,直至父母生命的终结。如果子女未能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那么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就有权向自己的孩子提出索要赡养费用的请求。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严重违反行为准则、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例将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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