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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受理申请,审核材料;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是: 1、签订买卖协议,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卖方到财政、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然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①房屋权证书;②(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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