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开发商五证齐全吗?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
须搞清楚原因: 1、如果单位跑路的话,就麻烦了,需尽快向政府反映,寻求救济; 2、如果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建议你尽快起诉开发单位,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 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 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请确认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小产权房屋; 2、如果房产为商品房,开发商与其他单位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在解除抵押之前,您的房屋无法办理预售登记,也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3、可以持付款收据(即您所指的发票)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依据收据内容,双倍返还购房款; 4、从房价因素考虑,您可选择退房或接收房屋,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