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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
遗弃父亲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还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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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没有出现上述法定情形下,即使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处分财产的情况下,子女也是拥有法定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弃父亲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还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保宁法庭承办法官经过仔细研究案件,走访当地民众,实地现场勘查,了解到争议房产处于本市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当地建筑面临升值的巨大空间。 而本案争议房屋所有权归李某所有,李四在李某去世后,该房屋一直由李四和其老母亲居住,在原来房屋基础上有所添建。该房屋主体部分由李某修建,李某去世后,其母亲也于2012年3月去世,从继承和转继承下来,李某双应分得房屋的大部分。李四仅占小部分。 考虑到李四对该房屋的维护和添建部分,加之李四在其母亲生前的照顾较多,承办法官提出,该房屋的五分之三归李某双所有,五分之二归李四所有。并对具体房屋间数、方位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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