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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连带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2022-10-26
乙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致人损害乙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商品车运输三辆农用商品车,与行人丙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甲向丙如数支付赔偿款,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埋下安全隐患,故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亦存在重大过错。交警部门认定,乙由于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丙受伤;车辆受损,甲乙应承担同等民事赔偿责任,乙与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法院确认,是履行职务行为,乙驾车逃逸、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发生事故时,安排其超数量运送商品车,应当与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雇没有驾驶资格的乙。造成交通事故后。丙诉甲,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乙系甲雇的驾驶员,由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属重大过错。现甲诉至法院向乙追偿垫付的赔偿款10万元。乙主张,其作为雇员不应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甲向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各承担赔偿数额5万元,判决乙向甲返还赔偿款5万元。本案争议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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