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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将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此缺乏明确的规定,有的判决要承担连带责任,如北京、浙江、广东、江西等省...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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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给付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1.可以直接办理迁移 2.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2006年6月同朋友自驾游到外地,在大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当场死亡,车上两名乘客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现驾驶员的受益人未付分文医药费,现在快满诉讼时效,我想提起诉讼,咨询相关手续及费用,我能得到赔偿吗?1、按照法律规定,出现交通事故是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应当对乘客进行赔偿;2、你讲的驾驶员收益人是什么意思?3、但按照民法规定,收益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4、只是在你的案件中可能比较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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