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者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发放工资的时间和形式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按综合工时制计算的话,本月超过 20、83天(法定月工作时间)的都应计算为加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还在试用期内,就按试用期工资计算,做了多少天算多少天的。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如果您具有南京市户籍,暂未在企业就职,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及《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等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区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2、2016年度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525.6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10元/月(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52元/月(需先前往街道办理手续方可申请此险种)。
这是由公司与员工之间约定的,一般来说都是第二个月十五号左右。在支付工资的那一天,称为工资日,按照每个公司跟雇员所签定的合同不一样。受法律保障,过期15日不支薪称为欠薪,雇员可以依《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追讨雇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2,43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