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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到了退休年龄,我的档案在我手中,我该怎样办理退休手续呢?

2024-11-09
一、如果你到达年龄限制,单位必须为你提供工资或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二、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也不办理退休手续,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离退休人员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方法: 1. 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2.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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