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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士官在部队,属于战士序列。战士,包括士官和义务兵。 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到期后未选为士官的,退出现役。 士官,在部队都是班长或者业务...
三级士官在部队,属于战士序列。士兵包括士官和义务兵。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到期后未选为士官的,退出现役。士官,部队是班长和业务中坚,分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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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士官的安置是民政局负责,因为并不是干部所以一般只会安置到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担任职工或者工勤,并不是干部编,并没有文件规定必须解决编制问题,能够保证的只是如果实在没有编制,在解除合同的时候给与一定经济补偿。 2、补偿并不是一定,根据各地经济情况不同会有不同。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10.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6.2万,10年后按每年8.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6、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1、中级士官的安置是民政局负责,因为并不是干部所以一般只会安置到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担任职工或者工勤,并不是干部编,并没有文件规定必须解决编制问题,能够保证的只是如果实在没有编制,在解除合同的时候给与一定经济补偿。 2、补偿并不是一定,根据各地经济情况不同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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