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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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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应当自出事故现场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需要车检,则需延长30日。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要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不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要求重作或更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尝试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2、第六十六条: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送达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者的情况和调查的事实,以及受害者的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后,已按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分别送达当事人。除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第六十八条因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取证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暂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或者其代理人,但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中止认定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不能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责任认定书已经拿到了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应及时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出(或复印加盖公章)肇事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便于日后对簿公堂主张赔偿。构成伤残的(一般治疗终结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伤者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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