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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
关于能否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首先看一个案例:王向张借款20万元,然后张涉嫌贪污被没收财产。王能否向张主张以没收财产偿还张所欠债务?关于需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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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为: 1.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2.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也就是说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1、没收财产不是必须没收全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等。 2、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3、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4、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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