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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的情形: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
行为人作出的可以被认定为窝藏、包庇的行为包括: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者为其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以及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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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明知对方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而加以包庇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看看实际的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已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包庇罪的情形: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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