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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应该是是法定继承人的某几个或者其他人,但是遗嘱继承排除法定继承,应该根据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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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四种,即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以及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继承协议注意事项: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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