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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分配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房子归一方,由有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对于房屋共同还贷的支出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要...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 第一,该房产是个人财产的,不用分配,直接归个人所有。 第二,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配为原则。产权登记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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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由夫妻协商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向一方判决,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可以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均分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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