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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目前正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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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按城镇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从孩子出生之月起连续三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第(一)项、第(二)项中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并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全面放开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并不是所有的育龄夫妇都愿意生二胎的。部分生三胎的家庭正好补充了不愿意生二胎的不足,所以新的政策没有提及生第三胎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内容。这实际上就等于暗示生三胎不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了。目前,中央政府只公布了全面放开二胎这样的原则性决策,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得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估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草拟实施细则的工作人员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已经心领神会,不会在实施细则中写上生第三胎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条文。具体政策以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阅读!
一些地区的规定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有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的子女依法认定为病残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二)夫妻患有不孕不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再次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的;(四)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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