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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
我国幼儿园虐童相关责任人会根据情节轻重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幼儿园虐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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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如果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幼儿园虐童刑事处罚,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虐待罪适用范围,教师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被纳入适用对象。 即便如此,在该罪名的具体适用过程中依然面临两大主要问题:一是入罪较难,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的情形才能适用,而司法实践中“情节恶劣”的标准往往难以把控,造成适用的困惑和司法标准的不统一。二是处罚较轻,仅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刑法的惩治力度不够,必然带来预防效果不佳。为此,许多人还建议应当规定单独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加大对虐待儿童的打击力度。
虐待儿童不光是身体上的虐待还有精神上的虐待,现在还新增加了一个性虐待,因为现在这样的实例实在是太多了。虐待儿童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罪行重的,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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