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
得了尿毒症除了商业医疗保险外,可以购买其他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合作医疗,还有商业医疗保险。 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如果女方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丈夫有尿毒症,却没有其他任何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至于说财产分割,我国的法律制度在各方面都相对来说体现了照顾弱势群体的判罚原则,所以对有病的一方应当予以照顾。
得了尿毒症除了商业医疗保险外,可以购买其他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合作医疗,还有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的缴纳条件之一就是身体健康,所以得了尿毒症不能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还是可以购买的。 一般办理缴纳医疗保险成功后,下个月就可以用于就医、住院报销;如果个人办理的医疗保险,有的需要缴纳满半年后才能报销,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即养老,医疗,,失业,和。以单位买全为准,计算如下所示::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个人为8%,单位承担12%;: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保险:个人无,单位1%;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450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1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2,311人已浏览
3,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