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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单位能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并且不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限制。 二、同工同酬的要求是合法的: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对于前两个条件:同岗位、同工作量,衡量起来还比较容易,但是对于同样的工作业绩衡量起来就比较困难,因此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工作,有时待遇会有很大出入。关于不同的用工形式下的职工待遇是否应当一致的问题,如果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单位职工和劳务工也应当体现同工同酬原则。 三、请求补发加班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的要求是合法的。 四、有两个不利因素:(1)举证难。(2)时效可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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