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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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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实际上这是分家析产,协议的主题就是分家析产;2、分家协议,按照一般的协议的形式来写,然后当事人分别签字就可以了。3、分家协议格式:《分家协议书格式》协议人:(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二)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三)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号为____________.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________所有.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处留存一份.协议人:年月日注意:1、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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