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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话,一般会判处。而关于婚姻期间的债务分割,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
这要结合双方的情况来看。在监护权方面,根据哪一方的监护权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法院在确定监护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况、夫妻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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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决定抚养权的归属。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2、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子女与父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3、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4、10岁以上的孩子需要听取意见。
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小孩的监护权问题,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一般是按照这个司法解释来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是他俩之间的事,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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