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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应作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
应收账款: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材料、发票均收到,但货款未付,这时就需要确认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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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提前收别人的钱,没有发货,所以这个时候不是自己的资产,而是提前从别人那里拿到的钱。如果不能发货,需要把钱还回去,相当于现在欠别人的钱,所以计入负债科目。
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是指己方预收对方的账款,而实际的货物还没有发出!做会计分录为:销售未实现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预收账款销售实现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单独设“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有以下回答对于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核销,对于企业无强制的统一要求。企业应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材料须能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然后根据企业分级授权管理规定,由管理层或董事会在各自权利内批准核销。财务部根据批准的核销的文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对于税务方面,《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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