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人大选举程序如下:第三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
人大选举程序法律规定主要有: 1、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另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流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流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578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