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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如果你人不到场的话法院依然会开庭的,那时候更对你不利...
这种情况男方想拖你或者不想离,继续起诉,如果他在没去接传票,可视为‘没有这个人’也就是失踪或者死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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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送达传票,被告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如果不提交答辩状的是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的。答辩状的提交被告可以提交,也可以在法庭上直接答辩,都不会影响到其答辩的效果,原告只需要提交诉讼状就可以,无需做出答辩书,当然在法庭上可以就被告的答辩状进行辩论。
法院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满60日,视为已送达传票,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案件,原告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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