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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非权力。服役指根据法律由国家强迫其公民实行一定期限的义务工作,通常是参加劳动或参军。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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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伍军人安置条例》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军人家属有住房待遇,军队干部家属有差旅费待遇,半费或免费待遇,医疗包干待遇,享受免费医疗的家属,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1、家属医疗补助费须由军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干部、财务、卫生部门批准,随工资发放。2、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临时来队的军人、职员之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父母、配偶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患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者可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3、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经组织批准随军生活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未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其户口在军队驻地的,和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工生活在一起的;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待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4、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国家对安置完了的、或者已自谋得出路的、身体健康的(包括无其他亏损)青壮年退役人员是不会给什么补助的,充其量也只是给刚退役那两三年一些扶持优惠政策。 像你说的那每年的几百一千块钱补助也是在你服役期间才会给的,那属于针对服役人员的优惠政策。 另外,今年国家出台政策,从2011年8月1日起,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现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伍士兵(无养老保险等保障的)给予老年生活补助。这也是针对无保障老年人的。 所以,06年退伍兵没有什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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