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就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行为能否定罪处罚的批复》(2000).12、法释[20000〕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6.30法释(2000〕21号自2000年7月21日起施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高法院〔1999〕65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利,离退休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职务犯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