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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申报户口的,而户口本上的记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在当事人不能交验《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户口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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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查档案,看看当时户口还有没有底,能不能证明你曾经在这里的户口,是什么原因没户口的。然后,从你的出生地派出所恢复户口。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⑵出生医生证明。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⑷结婚证明。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在该前提下,应根据户口迁入(出)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1、有些地区在未成年子女迁移户口时,是必须交验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才能迁移户口的(不能交验的,就不予办理该项); 2、监护人(母亲)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不可以:户口迁移必须要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卡)、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迁移户口需要的证明及资料,才能办理,不能用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办理该项; 2、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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